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为创新和规范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周口市编办四措并举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此次全面推开改革后,周口市将实现市直9家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一是召开会议,出台意见。根据省编委《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豫编〔2015〕26号)和省编办《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豫编办〔2016〕214号)有关规定,借鉴漯河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编办草拟了《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周口市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7月10日,召开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协商会,市编办、市卫计委、人社、财政分管领导和业务科长参加,现场就《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周口市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7月14日,市编办会同市卫生计生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转发了省编办省卫计委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周编办〔2017〕65号)。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实行员额制管理,按照标准核定公立医院总员额,总员额包括原核定的事业编制数。公立医院总员额标准按照卫生部门核定的床位数及相关指标确定:(1)综合性医院、中医院,其床位与员额的比例,一级为1:1.2-1:1.4,二级为1:1.3-1:1.5,三级为1:1.4-1:1.6;(2)专科医院,其床位与员额的比例,一级为1:1.1-1:1.3,二级为1:1.2-1:1.4,三级为1:1.3-1:1.5;(3)没有评定等级的公立医院,可参照功能任务、床位和规模核定。
二是摸清底数,精心测算。该市对市直包括周口市中心医院在内的9所公立医院人员编制进行统计,摸清底数。根据省卫生计生委核定的市直9所公立医院床位数和豫编办〔2016〕214号文件确定的床位数与员额数比例标准,市编办对市直9所公立医院总员额数进行初步测算,为下一步试行员额制改革打下基础。
三是实名统计,分类管理。建立员额制备案管理办法。纳入公立医院总员额管理的人员(包括编制、管理和员额管理)均实行实名统计,纳入员额管理的人员不列入财政供养人员统计。现有在编人员,按照“减少一个、收回一个”的办法逐步核减事业编制,通过过渡,使公立医院全部实行员额制管理。对纳入员额备案管理的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与在编人员同等对待。对公立医院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在事业机构编制总量内核定一定数量的人才编制。
四是加强协作,稳妥推进。市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加强领导,协作配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做好制度衔接;卫生计生部门和公立医院举办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明确工作分工,做好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