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街道职能转变,扩大管理权限,理顺条块关系,调整优化机构设置,合理配置编制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洛阳市老城区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简约高效、分类管理、上下统筹等改革原则,多措并举,推动街道机构改革落地见效。
一是专编专用,推动人员编制下沉。为充实加强街道工作力量,采取“减上补下”的办法,推动编制资源向街道倾斜。根据街道地域面积、人口规模、管理任务、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从区直职能弱化的单位和空编较多的单位调剂事业编制90名,增至各街道。充分利用区直事业单位人才资源优势,拟定街道机构改革人员下沉方案,选派区直事业单位“政治业务过关,人员沉得下去”的差额补助和经费自理编制人员到空编较多的街道工作。为统筹考虑区直事业单位和街道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一批选派51人下沉到街道工作,工作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纳入街道全供事业编制管理或可享受全供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待第一批选派人员工作体制理顺后,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第二批下沉人员,逐步的充实街道工作力量。
二是重心下移,扩大街道管理权限。按照重心下移、依法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推动向街道放权。研究制定街道赋权工作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赋权。首先,由区直各单位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及实际开展工作需要,提出放权赋权建议;其次,把指导目录及区直各单位建议发至各街道,由各街道根据街道的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从便民服务的角度出发,提出承接意见;最后,根据意见建议提请政府常务会研究,确定首批向街道想法行政事项,并拟定实施方案,规范赋权工作,确保合理下放、平稳承接、高效运行、权责一致、公开透明。
三是规范权力运行,编制街道权责清单。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该区积极推动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通过组织召开街道权责清单制定工作推进会,拟定该区街道权责清单事项。街道权责清单事项草案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和征求各街道意见,确定该区各街道第一批保留权责清单事项。为加快街道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条块关系,适应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以及部门职责变化,该区拟定了《老城区街道职责准入制度》,建立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街道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确保行政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