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委编办“三个及时”
持续深化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
发布日期:2020-11-13 08:44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推动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开展,漯河市委编办立足职能,积极行动,持续发力,通过及时出台派驻机构“三定”规定、做好编制转换、审核人员划转方案等措施,认真做好派驻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效保障改革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及时出台派驻机构“三定”规定。根据上级有关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精神,充分结合实际,会同市纪委监委以改革方案的形式起草了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三定”规定,按程序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通过,以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发。通过及时制定印发“三定”规定,对派驻机构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做出明确规定,锁定了改革成果,保障了派驻机构规范运行。

二、及时做好政法专项编制转换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纪检监察派驻监督体制,针对改革后公检法司四个单派纪检监察组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无法纳入纪委监委统一管理的问题,及时提请市委编委会议研究,并按程序报省委编办批准、中央编办备案同意,将其转换为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行政编制,由市纪委监委统一管理使用,进一步增强派驻履职的顺畅性和实效性。

三、及时审核有关人员划转方案。市纪委监委派驻公检法司四个部门纪检监察组使用的政法专项编制转换为行政编制后,按照“人随编走”的原则,市纪委监委向市委编委报送了《漯河市纪委监委派驻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组人员划转方案》,市委编办及时进行了审核,对划转原则、资格条件、操作程序等提出了审核意见,以正式文件进行反馈,由市纪委监委按审核意见修订方案后规范实施,切实推动“内行人干内行事”,保障派驻监督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