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牟县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推进党和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持续高质量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为中牟县“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确保体制机制理顺到位。一是调整机构名称。县商务局加挂县投资促进局牌子;县教育体育局更名为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更名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加挂县乡村振兴局牌子;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加挂县文物局牌子。二是调整机构设置。调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名称并对监督范围作相应调整;成立县纪检监察综合事务中心,加强对派驻机构的服务和保障,规范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和街道机构设置,名称由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规范为派出监察办公室。三是调整隶属关系。将县森林公安局整建制划归公安局管理,作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
二、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确保体制机制高质量发展。一是稳步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根据上级改革要求,确定改革范围,逐一研究确定涉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方案,整合“小散弱”事业单位8家,撤销承担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事业单位7家,涉及行政职能剥离单位57家、更名单位67家,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了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优化了事业单位布局。二是高效完成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聚焦机构重叠、职责交叉、重复执法等痛点,靶向发力,立足该县发展需求,对农业、文化、市场监管、交通四个领域执法队伍进行有效整合,及时印发四个领域“三定”方案,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调整执法人员243人,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三是深入开展开发区改革。根据上级部门关于推进开发区整合提升的要求,通过对开发区的摸底调研,结合实际,对该县7个开发区、6个管理机构进行整合规范并提出整合规范开发区管理机构工作方案,优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激发内生动力。
三、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确保基层治理充满活力。一是参照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印发《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向乡镇和街道下放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中牟县县直职能部门职责下放乡镇和街道准入制度(试行)》,制定《中牟县下放乡镇和街道权力事项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任务分工;联合县司法局,组织签订赋权协议书、人员上岗培训等,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二是为全县14个乡镇和街道设置综合执法办公室,以司法、自然资源规划、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业、文化、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合理界定执法事项,明确双重管理机制,采取相对集中监督检查的方式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通过“直接执法”和“配合执法”的有效结合,切实解决执法过程中执法力量调度不当或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在14个乡镇和街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构建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实现县域内政务服务全覆盖,完成乡镇和街道审批服务事项“三级十同”审批服务事项目录编制,形成75项乡级服务事项目录,通过“个人办理+帮办代办”服务方式,组建县、乡、村三级帮办队伍,提高办事效率,更好服务群众,不断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四、开展机构改革“回头看”,确保机构改革取得实效。一是精心组织谋划。该办印发《关于开展机构改革成果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成立3个调研评估小组,将党政机构改革、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涉改事业单位、四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落实情况作为重点调研评估对象,并对机构改革相关资料和“三定”方案及配套文件进行专题培训,确保调研评估工作顺利展开。二是高效沟通指导。调研前,积极与各单位进行沟通联系,按照新印发的机构编制文件,对照此次评估内容,进行详细的自评自查,撰写自查报告并填写相关表格;调研中,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查看,全面了解掌握全县各部门机构设置是否到位、权责明确是否到位、人员配备是否到位、工作衔接是否到位落实情况。通过“自评自查+实地评估”,确保调研评估工作高效完成。三是确保取得实效。以此次调研评估为契机,严格按照机构改革文件要求,将机构、职责、队伍调整到位,内设科室设置到位,中层干部配备到位,归口领导、归口管理工作机制理顺到位,确保机构职能体系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