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睢阳区编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联动审批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23 16:53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认真贯彻落实<商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联动审批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商编办[2017]52号)和<商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控编减编专项督查的通知》的通知>(商编办[2017]57号)文件精神,睢阳区编办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工作。

一、严控编制总量。以2013年市编办下发核定的机构编制限额为基数,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以目标责任的形式明确各单位控编减编工作任务,强调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总量新设事业单位、新增事业编制。各级部门在未完成消化2013年增加的事业编制前,停止办理审批增加事业机构编制的有关事项。

二、盘活用好编制存量。为保障改革重点任务和重点工作用编需求,对长期无人、长期空编、自收自支等事业单位实行收编,收回的编制由机构编制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统一调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中,对不能正常开展业务的事业单位予以撤销;对规模较小、职能单一或已弱化的事业单位进行整合归并;对经营性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冻结收编。同时,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对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力量承担;对后勤、技术保障等辅助性工作要更多地采取购买服务等办法,满足对人力的需求。

三、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用编审批和职数管理,各地严格执行空编补员制度、年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领导职数使用审核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制度。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办理相关人员任用、调配、招考录用、选调、安置、工资审批等事项时,应在机构编制部门审批的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范围内进行。完善已联网的机构编制部门信息系统实名制管理,实现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变化情况的动态监测和管理,做到数据库信息与年报统计数据相一致,做到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的数据信息准确、真实。

四、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建立由编委领导牵头,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参加的控编减编部门会商机制。将控编减编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增强机构编制纪律的刚性约束。组织部门在任用干部、调配人员时应按单位的空编和职数情况办理,严禁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人事部门在调配、招考录用人员时应按机关单位的空编情况办理,严禁超编进人。财政部门要制定政府在公益服务中更多地购买服务的方案,推广养事不养人的办法,减轻增编的压力。

五、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要求区直单位乡镇办事处认真开展自查,纠正撤销了部分单位违规设立的事业机构及擅自加挂的牌子。每月6月、12月所在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汇总上报机构编制问题自查梳理报告。按照中央要求,定期认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坚持边核查、边清理、边整改、边规范,解决发现的共性问题。对违规设置的机构、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混编混岗、“吃空饷”等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