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编办确定三项原则规范县区纪委监察局机构编制调整
发布日期:2016-08-23 17:45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规范县区纪委监察局机构编制管理,根据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漯河市编办出台了《县区纪委监察局机构编制调整指导意见》,确定了县区纪委监察局机构编制调整的三项原则。

一是满足需要的原则。根据纪检监察工作任务加重的实际,切实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构编制,满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更好地保障县区纪检监察部门全面有效履行职责。

二是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规范设置县区纪检监察机构、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在机构数额、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编制数额、领导职数等方面,实现“两县一致”“三区统一”。

三是聚焦主业的原则。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尽可能地向执纪监督机构倾斜、向一线倾斜,促使县区纪检监察部门更好地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三转”要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意见》还规定,各县区必须严控机构编制,确保机构总量和编制总量两个不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