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精神和《省编办、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关于做好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的通知》(豫编办〔2017〕303号)工作部署,新乡市牧野区编办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区级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移交相关材料报送工作。
一是除中央和省统一安排的事项外,全面冻结区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事宜。严格执行有关机构编制、人事纪律,严禁在推进省以下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工作中突击进人、突击提拔领导干部。严格甄别确认机构编制相关文件,杜绝机构编制信息错报、漏报,严禁弄虚作假。
二是全面统计机构编制数据,做到“四个清楚”。一是机构清,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的机构个数清楚、机构级别清楚。二是编制清,即政法专项编制数、事业编制数、工勤编制数清楚。三是人员清,即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实有在编人数清楚。三是领导职数清楚,即副科级以上领导职数和具体配备情况清楚,确保上划的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信息真实、准确。
三是积极与区法院、检察院对接,立足工作实际,了解上划工作存在的问题。对内设机构规格、兼职领导职数填报等问题及时与两院做好沟通,确保法院、检察院、编办三部门尺度把握一致。
目前,区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相关文件资料已集结成册并刻制成光盘,分别上报省市编办、法院、检察院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