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栾川县编办坚持“三项原则”用活人才专项编制管理
发布日期:2017-08-02 09:51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进一步吸引急需专业人才,改善和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引进急需专业人才的编制需求,栾川县编办坚持“三项原则”,用活人才专项编制管理。

一是坚持“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随着国家公车制度改革,将县直党政机关空缺的工勤事业编制收回并加强县内编制调整,核定人才专项事业编制50名,专门用于县直事业单位(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引进急缺专业人才使用。

二是坚持“总量控制、空编置换、从严管理、计划调控”的原则。根据全县编制空缺情况和专业人才需求情况,从全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限额内通过置换划转和单独管理,核定人才专项事业编制,专门用于引进急缺专业人才使用。在中小学教师编制限额内,调整单列100名编制,用于教育系统签约国家免费师范生和“硕师计划”毕业生以及招聘引进教育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是坚持“统一核定、分类管理、简化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人才专项事业编制根据实际发展需要和全县编制空缺情况统一核定,根据不同类别、不同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分类管理。在乡镇卫生院编制限额内,调整单列50名编制,用于实施河南省369人才工程引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和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公立医院编制限额内,调整单列50名编制,用于实施河南省369人才工程引进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及其他形式招聘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