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教职工编制资源配置,规范编制管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牧野区委编办立足职能定位,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
一是规范编制核定。在省核定的区级教职工编制总量内,严格按照学校规模、班额、学生数量,依据师生比、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对于偏远的农村薄弱学校,加大编制资源倾斜力度,采用师生比、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职工编制,确保城乡各学校间编制均衡配备。
二是实行动态调整。会同区教育体育局对全区中小学教职工需求、学校布局、学生流向、增减趋势等进行综合研判,全面掌握41所中小学人员编制、学校规模、班级设置、学生人数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两年对辖区内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保障学校教师有序流动。
三是严格编制使用。实行教职工编制专项管理,专编专用。建立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学校编制余缺,按照农村学校优先、紧缺学科优先的原则,每年为各中小学安排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政策性安置使用。对于空编较多的城区学校,预留教职工编制总额的5%左右,作为机动编制,用于新建、扩建学校编制配备所需。
四、严格编制纪律。严禁学校超编进人;严禁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机关和事业单位长期借调中小学教职工。积极配合纪检监察、人社、财政等部门认真开展“吃空饷”核查工作,有效解决教师因长期病休一直使用编制不上班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