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委编办深化权责清单应用 巩固机构改革成果
推动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发布日期:2021-05-28 15:16 信息来源:中共南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推行政府权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规范部门权力运行、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南阳市委编办全力推进权责清单规范化工作,坚持把深化权责清单应用作为推进机构职能真正发生“化学反应”的突破口,注重融合创新加快流程再造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标准统一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责运行机制,持续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运行不断提升部门履职水平和行政效能。

一、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融合创新,突出权责清单基础性

2019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南阳市政府部分政府工作部门撤销、合并,部门主要职责进行了调整,履职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原有的权责清单在形式上和内容上与新“三定”规定不适应对基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而衍生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清单、“互联网十监管”事项清单具有权责清单属性,却存在多头管理清单要素不一致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权责清单作用的发挥。南阳市委编办把准问题症结,突出对权责清单的融合创新,把权责清单的编制与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相结合,与“三定”规定相结合,与近年来上级政府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事项相结合,与全省政务服务事项认领相结合,与“国家‘互联网十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相结合,对部门职责、实施权限、对应责任事项进行严格审核,统一名称分类和依据等清单要素标准,推动条条标准与块块标准相统一,实现相关清单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融合。目前,南阳市已经公布市县乡三级10个行政类别共计72781项权责事项对基于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履职而衍生的各种清单进行了归类梳理,促进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互联网十监管”事项清单等进行深度融合,探索构建了以权责清单为核心和基点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

二、细化权责事项,严控权力运行,突出权责清单规范性

部门“三定”规定作为党内法规,是确定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的重要依据,内容简明扼要,表述相对宏观,部门贯彻执行过程中容易存在弹性空间较大的问题。南阳市委编办依据部门“三定”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部门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分解为若干具体工作任务,实现了行政职权事项与“三定”规定的一一对应。进一步明晰岗位设置,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开展定岗定定责,并将权责事项逐环节明确到责任科室,形成部门权责清单,实现了行政职权行使主体和责任承担主体的有机统一。编制相应工作任务流程图和工作规范等,清晰界定职责任务范围、程序、标准等,把权力运行流程固化成内部操作规范,打造部门履职清单,着力实现部门“三定”规定颗粒化、职责边界化、职能运行规范化2019年以来,南阳市先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部门3956项4492项行政权责事项的权力运行流程,持续推动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给每一项权力戴上“紧箍咒”,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推动各部门严格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履行好法定职责,为推进机构职能“物理反应”到进一步发生“化学反应”提供制度保障。

三、坚持用好用活,促进简政放权,突出权责清单便民性

南阳市委编办把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作为深化巩固“放管服”改革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坚持把有利于服务人民作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出发点,聚焦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紧密、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职权事项,着力解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领域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切身感觉到改革带来的变化。探索将南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重点镇人民防空工作34项管理权限下放,由南阳市卧龙区、宛城区人防主管部门负责各自辖区内重点镇人防工作。配合市“放管服”办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流程再造,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对申请材料、办理结果、法定时限等32个政务服务要素进行标准化梳理。至目前,市县两级“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办理率达99.4%,不见面审批率达96.4%。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完善“互联网十监管”事项清,全市共编制实施清单7778个,监管事项主项7061项,覆盖率84.02%。2019年至今,南阳市市直部门共取消行政职权186项,下放至县(市、区)行政职权51项,下放至乡镇(街道)行政职权934项,初步确定向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放权赋权2600余项,最大限度地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促进政府全面正确高效履职,使改革红利、市场活力得以真正释放。

四、坚持动态调整,强化运行监管,突出权责清单约束性

阳市委编办充分发挥责清单在部门履职过程中的基础地位和约束性作用,督促各部门依法依单履职,推动机构改革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与清单编制同步谋划做好清单动态调整和监管工作完善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要求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政府简政放权、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形,及时按照部门申请、法制审查、批复公布审核程序实时调整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公布,确保清单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同时,强化权责清单运行监管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制度报告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权责清单执行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市直各部门每年年底前向市委编办书面报告年度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申请设机构、增加编制时,同时提交权责清单执行情况报告。把权责清单执行情况纳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和对部门审计范围,纳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范围,由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部门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开展全流程监管,指导督促部门执行权责清单、优化工作流程、明晰职责边界,进一步提高履职水平和行政效能。同时,积极开展跟踪问效,定期评估权责清单实施情况,相应优化调整有关职责和机构设置,不断提升机构资源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