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许昌市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统一部署,长葛编办积极探索,锐意进取,不断创新,通过强化部门间协作、狠抓机构编制管理、促改机构编制优化,进一步打破机构编制历史局限,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履职尽责,完善机制,不断增强管理合力
按照中央、省、许昌市编委关于全省控编减编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情况,长葛编办制定相应的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明确市编委对控编减编工作负总责,成立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参加的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规范了组织、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调配录用、干部任命以及核拨经费等工作中的职责,不断夯实工作制度,增强管理合力。
二、强力挖潜,不断创新,狠抓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严格审批规程,严把进人“入口关”。制定了《中共长葛市委办公室长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发〔2017〕5号),严格执行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工作需要从严控制。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的政策规定办事,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事变动事项坚决不办。全年以来,除政策性安排外,没有进人。
二是强力内部挖潜,努力控编减编。按照控编减编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层级调整,加强编制调剂,强力挖潜机构编制增效。一方面根据城市发展需要,推动环卫处的职能由“一线清扫”向规划管理为主转变,将其人员编制向城市综合执法等急需强化的单位调剂,在整合机构的同时实现了现有人员的优化,我市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由原来的超编单位,转变为现在的缺编单位;另一方面是推进具备改制的单位积极改制,腾余编制。将市农业林业局下设的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能进行了调整,并结合实际工作量,收回编制49名,实现了单位需要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双赢。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进人备案。为保证控编减编任务落实,长葛编办不断加大机构编制预防教育力度,通过机构编制法规进党校进课堂,并充分利用《长葛机构编制》微信公众号宣传机构编制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开展了以控编减编为中心的各项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严格责任考核,认真执行进人备案、停止进人、规范管理、定期督查等措施,全力推进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三、明确任务,对标立账,促改机构编制优化
一是明确“目标账”。制定长葛市消化事业单位超编人员工作方案,明确年度消超目标,按照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分步实施,确保2020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全市事业单位超编人员消化工作。
二是规范“制度帐”。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贯彻执行长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严禁超编进人,对超编单位实行“只出不进”,直至消化超编后再进行正常人员流动;满编单位“先出后进”,防止造成新的超编;加强机构编制的前置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必须在空缺编制内进行。对于职能弱化的单位,适当削减其编制总数;对于职能增强的单位适当增加编制数;对于职能相近的单位进行合并,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以优化编制资源的配置;对长期空编的单位,按一定比例收回其事业编制。
三是探索“途径帐”。在及时办好退休、病故、辞职等自然减编的基础上,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立医院员额制管理等新的消编途径。对经营性事业单位加快改制步伐,让其真正进入市场,同时及时完善手续,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和人员编制管理。对公立医院实行员额备案制,对其人员实行编制备案管理,不核定编制员额。
四是强化“实名帐”。坚持动态调剂编制,在全市事业编制总量内,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调剂编制,优化配置编制资源。同时,通过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超编进人预警机制,确保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编制数、领导职数与实有人员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