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牧野区委编办三项措施认真
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
发布日期:2021-01-27 15:28 信息来源:中共新乡市牧野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抓好中央编委印发《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的贯彻落实,新乡市牧野区委编办加强学习、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一方面召开室务会和全体会集中学习,准确把握《办法》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真正学深弄懂、融会贯通。另一方面,积极向全区各部门(单位)宣传《办法》,提升对机构编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及时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全区各部门党(党认真履行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全面自查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一年来的机构编制工作情况,于1月25日前向区委编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的机构编制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建立机构编制报告管理工作台账,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巡视巡察、机构编制审计、“三定”规定执行情况检查、事业单位实地核查、“吃空饷”专项核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机构编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及机构编制报告管理和综合分析,不断提升依法依规管理机构编制资源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