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瀍河区编办以“六个强化”,不断创新管理手段,认真做好盘活存量、调剂余量、深挖编制潜力这篇文章。
一是强化管理抓制度。相继修改完善了《区编委工作规则》、《区编办工作规则》和《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印发了《区外人员调动暂行办法》,对编委会的主要职责、办事机构、会议制度、审批权限、办事程序、管理制度、工作纪律和人员调动资格条件及流程在区内和网站进行了公布,制度的完善使编委主要职责更加明确,机构办事更加精细;会议制度更加科学,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审批权限更加严密,办事程序更加严谨;工作纪律更加严格,底线意识更加牢固;
二是强化入编抓审批。进一步完善入编登记审批等编制源头把关制度,严把公开招录招聘和人员调动审核关,明确了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审批、登记、核销等各环节的操作办法,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三是强化数据管理抓基础。夯实实名制数据管理,念好“快、准、严、细”四字诀,即:数据更新快、数据采集准、数据管理严、数据使用细;
四是强化控编减编抓严控。严格按照《区控编减编工作方案》,执行空编补员制度和年度招聘计划申报制度,规范用编手续和审批程序,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行差别化的减编控编措施,撤、并、调并举,按60%比例收回空编事业单位编制,纳入全区事业编制总量管理、保障民生、经济和重点领域需要;
五是强化受理评估抓实效。以严管严控为重点,积极探索实施机构编制事项受理前评估,综合汇集运用各类管理信息,提高审批门槛和实效,在对部门(单位)申报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正式受理前,由分管领导和承办业务股室组织开展内部评估,将申请事项是否符合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及全区发展实际需要作为重要评估内容,对部门(单位)执行编委编办文件及机构编制管理情况同步进行评估,对职能萎缩、机构编制管理不善、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未能按期整改的部门和单位,暂停受理机构编制事项;
六是强化机制建设抓联动。建立了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四部门”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制作了《区实有人员变动情况核对表》,确定每月20日为组织、编办、财政、人社四部门核对日,明确在机关事业单位新增或调动人员上,凡未经编办核编,人社局不予办理调配手续,财政局不予核拨经费,调整配备领导干部时,没有领导职数,组织部不予任命,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和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