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关于做好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机构编制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去年以来,平顶山市编办联合审计部门对部分市直单位和县(市、区)的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协调配合整合监督资源,不断强化刚性约束,在促进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增强监督检查执行力上取得了较好效果,机构编制审计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经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联合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市编办结合自身实际选派人员作为联合审计的参与者和联络人,共同进驻被审计单位,灵活参与联合审计。按照审计计划参与相关项目审计,组建联合审计工作组,重点对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任务完成情况、进人用编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同时,对机构编制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逐步形成专项审计与常态化审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二是强化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在信息获取上,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机构编制、审计部门信息共享。市审计局在开展相关项目审计时,可以通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获取被审计对象的机构编制信息、数据资料等,市编办提供必要的政策咨询。同时,市编办通过审计部门收集的机构编制管理资料掌握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审计工作结束以后,机构编制管理和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按规定抄送市编办。审计信息共享和审计结果通报制度的建立,切实增强了机构编制监管的执行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促整改落实。建立了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任期审计制度和违规追究制度。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涉及部门机构编制管理不规范的,由市编办及时向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落实;涉及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