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建立市直事业编制周转制度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5-26 08:40 信息来源:中共新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破解事业编制总量控制与刚性需求之间的矛盾,新乡市委编办积极谋划,创新编制管理办法,建立事业编制周转制度,通过“转、用、简、控”,从四个方面发力,用好用活编制资源,更好服务公益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转”字上挖潜力。设立事业编制周转池,在省核定的市直事业编制总量限额内,将改革管理精简收回的事业编制纳入周转编制管理,由市委编委统一管理、集约配置,打破编制部门所有,盘活用好沉淀和低效配置的编制资源。加强事业编制统筹调剂,引导资源要素聚焦经济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

二是在“用”字上争效益。每年从周转编制中拿出200名名额作为人才编制,专项用于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实行专户管理、专人专用。明确现有教职工机动编制存量不足时,从市直事业周转编制总量中统筹调剂解决,满足无空余编制的中小学教师脱产进修、女职工生育、支教等阶段性急需用编对市委市政府阶段性重点工作急需的,职责任务面大量广、面向基层、服务民生的,以及重要、关键或特殊专业技术岗位人才需求等情形予以重点保障。

三是在“简”字上提效率。根据中央、省关于引进人才简化程序“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的政策要求,简化高层次人才用编程序。高层次人才经市相关单位(部门)认定符合条件后,由用人主管部门凭人才认定的相关材料,直接到市委编办申报入编。

四是在“控”字上严把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规定开展用编审查,确保编制使用符合合规性、必要性、紧迫性和合理性要求。设置周转编制的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到期后经评估已完成相应任务的,单位有空编的将周转编制予以核减收回,无空缺编制的可连人带编在市直统筹调配;尚未完成相应任务,或职能任务持续增加的,可相应延长使用期限。建立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综合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纪律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