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郑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郑州市以及该市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多措并举,将信用监管贯穿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全过程,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提升了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助推了“信用新郑”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一是加强公开,推进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顺利完成477个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年检率为100%,年检单位公示率为100%,将所有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在国家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公示,便于有关单位和个人查询和监督。事业单位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信息公示产生的法律责任,举办单位对年度报告的保密情况进行审查。对不按期报送年度报告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依法给予书面警告、暂扣证书和单位印章等处罚,并将处罚信息在市政府网站公示。
二是加强监管,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的频次和力度,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按不低于3%的比例,从《新郑市事业单位法人名录库》中随机选定15家作为抽查对象。将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通报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或者给予处罚。
三是加强合作,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强与法院系统合作,对法院系统推送的6个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立即实行惩戒,暂停办理这些单位的年度报告、变更等登记管理业务。对查处的各类失信问题,严格执行惩戒措施,推行跨部门、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进一步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