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三个优化、四个规范”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14-08-22 17:22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近年来,濮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依据,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无止境,原则问题不让步的理念,认真贯彻“三个优化、四个规范”的工作思路,切实做好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一、以“三个优化”为起点,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一是优化平台配置,不断提高登记管理工作效率。不断加强事业单位网上登记工作的软硬件建设,同时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网络知识和技能培训,以适应信息时代电子化政务的需要,建立起以“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监督”为特征的“无纸化”登记管理模式。业务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由原来往返多次办证变为一次拿证,大大优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是优化办事程序,不断强化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市登记局在严格按照《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办理事业单位登记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明确了登记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同时将执法依据、办事须知、办理时限、业务流程图等事项在网上公开,使登记管理工作处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是优化服务态度,不断提高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业务办理预约模式,主动与办理业务单位联系,约定办理时间,避免办事人员吃“闭门羹”。建立了《日常事务记录本》,及时将来电咨询事项记录在本,掌握经办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畅通渠道,开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QQ、电子邮箱、服务热线等,方便各单位了解事登工作的信息政策,构建了畅通的交流和服务网络平台。

二、以“四个规范”为准则,确保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

一是规范登记操作。在明确责任、规范操作、依法办事的基础上,要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联络员制度,要求各事业单位确定1名熟悉本单位情况和事业单位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具体负责各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既强化事业单位办理登记管理的责任意识,也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是规范年检标准。全市年检工作坚持以“细、严、准”为原则,即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细致、严格把关,并确保准时完成年检任务。提前研究部署本年度年检工作的任务和重点,制定年检工作方案,发放年检标准和说明。同时深入基层为事业单位讲解政策,排忧解难,变被动等待办理为主动上门服务。对下属事业单位较多的部门,采取“集中预约、现场办公”等方法,做到受理、审核、发证一条龙服务。另一方面,实施全局动员、全天候办公。

三是规范公章更换。在登记管理工作中对事业单位公章做了明确要求:设立登记时,要提供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文件和与文件名称一致的公章印迹;名称更名时,要提供审批机关批准更名的文件,新公章启用公告和新章印迹进行备案,并上交旧公章;单位注销时,除了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还要上交单位公章,确保公章使用的安全性。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加强档案整理,按照设立、变更、年检、注销、证书补领五类,为每类档案制作了档案目录,能详实精确地反映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的动态变化过程和内容。在人力、物力和财力上加大了投入,落实专人负责,配备了专用档案柜。统一规格,实行一户一档,专柜储存,确保了档案资料的完整和规范。建立健全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制度,建立了事业单位登记档案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