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登记管理局开展专项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14-01-02 09:05 信息来源: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提高年检质量,解决多年来开办资金的审查给年检带来的困难,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的监管,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于12月27日邀请了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对全体受理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开办资金是事业单位的重要登记事项,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操作规范》规定,事业单位实际拥有的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净资产,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20%以上需要变更登记,且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供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证明。由于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财务知识,对事业单位法人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或验资报告无法真正理解和掌握,以致许多事业单位开办资金的变更登记等工作未能有效开展,不利于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也不利于维护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针对年检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这次培训主要安排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知识、事业单位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识读方法等内容,使全体受理人员了解和掌握了年检中对事业单位法人财务状况的正确审查方式,为下一步做好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工作打下了基础。

(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