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明确辅警用人额度 规范辅警管理
发布日期:2022-03-02 10:37 信息来源:中共漯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访问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改革精神,近日,漯河市委编委印发《关于核定全市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额度的通知》,明确了辅警用人额度总量及结构,切实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

一是坚持总量控制。在辅警用人额度核定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明确的配比要求,核定全市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额度总量。在辅警用人额度使用方面,辅警招聘必须在核定的全市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额度总量内进行,不得突破总量补充人员。

二是坚持科学分配。在核定的辅警用人额度总量内,充分考虑行政管理机构、一线执法队伍和基层所队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全市公安机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基层单位的辅警用人额度,将有限的辅警资源最大限度向执法一线和基层单位倾斜。

三是坚持分级核定。根据公安机关的不同层级,将市公安局机关、市公安局直属机构、城区分局、县公安局分别作为一个整体,按相应的比例核定用人额度。城区分局、县公安局在核定的用人额度内,也按照行政管理机构、一线执法队伍、基层派出所分别核定不同层级的用人额度。

四是坚持逐步使用。结合辅警人才队伍梯次建设、各级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核定的各层级辅警用人额度不一次用完,实行分批使用、合理补充、逐步到位。由公安机关在核定的各层级辅警用人额度内提出辅警年度用人计划,经批准后使用。